市民族宗教局2017年工作打算
2017-03-02

  一、全面落实各级民族宗教会议精神

  把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用会议精神指导我市宗教工作开展。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

  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清真寺”活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再培养推选一批示范单位,适时组织互观互检活动。

  三、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

  深化“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成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示范区(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推动做好民品优惠政策落实。

  四、提高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加大对宗教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巩固和深化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报告、财务代理和财务公开制度。推动佛道教加强教风建设,开展宗教“去商业化”整治活动。依法治理乱建寺庙宫观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强化在青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管理,引导在青外国人在我国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合理规划布局

  根据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在城乡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土地、房产确权。依法设立和登记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做好持证、备案、挂牌等工作。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

  六、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整合和运用自身资源,拓宽渠道,探索建立宗教团体自养实体,开辟宗教团体自养新途径。支持帮助宗教团体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宗教房产问题,维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和谐宗教,人才先行”计划,加大宗教人才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七、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创新宗教慈善活动平台,支持宗教界围绕“养老服务”、道教养生、基督教康养等重点项目积极开展宗教慈善活动,打造公益慈善品牌。支持宗教界借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外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与沿线国家民心相通。

  八、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内涵

  推进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佛教“人间佛教”、道教“生活道教”和伊斯兰教解经等活动,挖掘宗教道德中有益成分,发扬宗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融入经济社会建设。通过推动“法显与‘一带一路’国际佛教文化论坛”、世界佛法大会、摩崖石刻挖掘整理、筹备成立“中国崂山道教武术团”、基督教历史文化博物馆等,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内涵,提升宗教文化品位。

  九、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和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