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目标
2017-11-06

2017年度市直单位业务职能目标

单位名称:市环保局             主要负责人:杨钊贤         联系人:李汝琦      联系电话:82870252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推进污染减排

制定实施我市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工作方案,6月底前组织对我市所有造纸、火电行业重点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12月底前对平板玻璃、水泥等13个重点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巩固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制定出台我市排污权回购暂行办法,向环保部总结报告我市试点改革工作情况。

2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推进燃煤废气、机动车尾气、工业有机废气和工业扬尘治理。完成全市100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通过验收后达到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深化大气污染物特征及成因研究,完成青岛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全面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达到42微克/立方米。

3

系统治理水污染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墨水河等河流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建立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机制,通过预警、督办、通报、挂号、约谈问责等综合督导措施督促各区市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加强18处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整治,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4

推进农村和土壤环境保护

组织制定《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组织开展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推动红星化工厂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

5

依法严格环评审批,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加强环评规范化管理,依法严格审批,遏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莱西等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编制修订工作,推进重点规划环评落实;加强协调,积极做好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重点环保违规项目“回头看”和后督察。落实全市“一业一策”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先进环保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6

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组织推进我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图集,通过专家论证,按程序报批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部署。履行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落实2017年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跟踪督查督办市委改革要点工作台账、专项小组重要意见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

7

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组织开展冬控、夏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加大突击检查和抽查力度;开展全市环检站专项执法检查,对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实施抽查检查,开展加油站油气抽检工作;组织开展水污染源排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执法活动;组织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在建期环境执法监管,对建设项目集中园区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集中抽查。

8

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组织制定《青岛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青岛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全市迎督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报送、交办问题督导转办、督察公示和舆情处置及督察后问题整改等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快解决全市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环保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创新创优目标

1

加大一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处罚质和量的突破

全面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采取“五步法”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督查,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支队督导、大队负责、务实高效的监管执法体系。以环境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平台,采取交叉执法、精准执法、随机抽查、与公安联勤联动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科技执法,实现移动执法全覆盖,建成全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以环境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系统规范化建设,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环境执法宣传,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营造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氛围。

创新创优标杆:浙江省宁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