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目标
2017-11-06

单位名称:市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闫希军      联系人:姚蓉光   联系电话:66570097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大力深化严打整治体系建设

深化“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农村恶势力。深化“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快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快接报、快阻断、快止付、快破案”打击治理模式。扎实开展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打毒贩、抓毒枭、摧网络”。深化打击经济犯罪行动,健全完善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双零”街道(社区)创建。深入开展2017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建立完善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并有效遏制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2

大力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警情监测和治安动态分析研判。总结固化重点部位联勤联动勤务模式。完善“天网”工程,加大视频补点扩建力度,增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推进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强化视频图像基础管理工作,视频图像标注率、建档率达到100%。推进公安检查站“五化”建设,梯次布建应急堵控圈。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全面提高攻坚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易制爆危化品和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3

大力深化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分级达标建设,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覆盖,60%的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新建7处消防站,新增1175个市政消火栓。投入使用市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增配重型消防装备。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推进“青岛市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应用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备8000个。

4

深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大力实施社区警务融合工程,全面落实“1+2+N”和“一村一警务助理”模式。深化基础管控平台建设应用,扎实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组织开展“走万户千村、访村情民意”大走访活动。制定出台《警辅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5

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和招领“三项制度”,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深化车检驾考制度改革,增设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出入境便民措施,缩短办理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提速,全面升级网办深度。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提高网上服务效能。制定出台我市《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贯彻意见》,提高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水平。抓好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创新创优目标

1

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创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模式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科技手段,大力深化城乡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应用。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深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交通秩序执法整治,实施文明交通宣教行动。将市级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和停车诱导系统接入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结合道路交通需求,做好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撤除和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清理工作,提高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创新创优标杆:上海,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素质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全市文明交通示范路无乱停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