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2016-09-18 来源: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集中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监督检查权。

  (三)负责文化市场管理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

  (四)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及跨区市行政处罚案件,承办国家、省有关管理部门交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负责监管并查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版权、网吧、娱乐、演出、美术品、文物、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监督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

  (七)承担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设12个职能处室(局):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控与信息处、纪检组(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总支、新闻出版监管与执法处(行政执法一大队)、版权监管与执法处(行政执法二大队)、网络监管与执法处(行政执法三大队)、演出娱乐和网吧监管与执法处(行政执法四大队)、广播电影电视监管与执法处(行政执法五大队)、文化遗产监管与执法处(行政执法六大队)。

  (二)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决算单位只包括局机关本级,无其他单位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八个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1424.22万元,支出总计1973.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73.1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13万元,减少0.22%;支总计增加463.03万元,增长30.66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监控平台竣工决算列入支出,影响金额472.43万元,影响幅度31.28%。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6.01万元,占98.72%;其他收入18.21万元,占1.28%。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7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24万元,占67.47%;项目支出641.92万元,占32.5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78.44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79万元,降低4.61%。主要原因政府基金性拨款减少75.5万元,影响幅度3.83%。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4.11万元,增长39.73%。主要原因执法监控平台竣工决算列支,影响金额472.43万元,影响幅度35.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43万元,占25.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3.6万元,占61.95%;住房保障支出242.41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法监控平台竣工决算列支,影响金额472.43万元,影响幅度37.49%。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法监控平台竣工决算列支,影响金额472.43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039.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调整,支出增长。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4年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75.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财政取消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预算的66.5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39.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47万元,完成预算的8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33.8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38万元,减少1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减少56.45%,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和次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减少32.9%,主要原因是接待来访人员和团组较去年有较大幅度降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1个,人数为1人;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21次,接待人数为243人。

  (二)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占4.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47万元,占8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占12.4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5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5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10.76万元,增长287.61%。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大部分列支专项支出,2015年财政大幅度降低专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6400199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收入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16400199_支出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