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市部分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改革意见》的有关说明
2018-12-12 来源:青岛市物价局

  为积极扩大消费,推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根据《价格法》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我市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制定权限属青岛市、区(市)人民政府,我局负责市本级的具体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我局提出了《青岛市部分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改革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列入了《青岛市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按照市政府决策要求,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部分市管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改革方案》,经集体研究,征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崂山区政府、市宗教事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向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6月1日,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我局《关于市管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会议意见,6月19日,我局印发《关于崂山风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价格改革的通知》(青价费〔2018〕13号),自7月16日起,对崂山风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价格改革,并于6月20日,通过山东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政策发布;7月19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放开我市部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青价费〔2018〕18号),自8月1日起,青岛海底世界、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园和青岛电视塔三家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上述文件发布后,我局均在我局门户网站和青岛政务网公开了文件原文,并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了全景式宣传报道。

  鉴于国家、省关于降低国有景区景点门票价格的意见明确、具体,我市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改革方案的拟定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程序进行,且方案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顶层设计要求,目的是促进全域旅游,切实减轻游客负担,并已经市政府法制办确认合法,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因此,在行政决策前未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特此说明。

  青岛市物价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