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栏目有误)青岛市规划局2016年工作总结
2017-03-24 来源:青岛市规划局

    今年以来,市规划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和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城乡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乡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落实总规成果,深化细化各层次规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和市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青政发字[2016]14号)的要求,制订《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健全完善我市城乡规划成果体系。中心城区东岸和北岸分区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西岸分区规划完成专家评审;4个次中心城市规划中,即墨市总规已报省政府待批,胶州市总规完成专家评审,平度市总规待省厅组织评审,莱西市总规完成初步成果;9个重点镇总规均完成正式成果,其中蓝村和李哥庄镇总规已批复,南村镇总规正组织上报,田横、铺集、南墅、店埠及明村镇总规已通过专家评审,胶莱镇总规待组织专家评审。
    2、加大中心城区控规覆盖力度。建立专题调度会议制度,坚持每周一调度,每周出简报。主动加强与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各项控规和专项规划的质量。完成《中心城区控规单元划定专项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81个控规片区、333个控规单元,今年完成66片,控规覆盖率达到75%。创新控规编制工作思路,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控规“片区-单元-地块(街坊)”三级管控体系,科学指导控规编制,有效改善控规适应性,提高规划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次中心城市的规划管理。结合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围绕我市建设“三中心、一基地”和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在充分审视中心城区及各次中心城市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市规划情况,开展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规划编研重点和思路,制定《关于加强次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向市委常委会、市城规委进行了专题汇报。以此强化次中心城市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发挥次中心城市吸纳本地农业人口和引领区域城镇化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重点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地方产业特色。
    4、加强规划宣传。组织开展《总体规划》和《批复》的公布、宣传及学习活动,通过《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等媒体,青岛新闻网、半岛网等网络,规划公示厅、规划展示馆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全面系统、持续广泛的开展了《总体规划》宣传活动;向市人大、政协作主题汇报,在市委党校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向市委市府各单位发送总规成果;深入市内6区12个街道,组织总规进社区;使政府和市民全面了解总规,提高规划意识,有力推动总规实施。
    二、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城市发展前瞻性规划研究
    1、启动开展《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规划编研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战略思维审视研判青岛在全球、东北亚和国家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寻标、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确定2049年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和路径。围绕市第12次党代会及建党百年和建国百年的城市发展目标,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提出2021年、2030年、2049年三个阶段的发展战略,在传承全域统筹的空间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引领城市从全域走向区域,制定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现状调研,正在编制初步方案。
    2、开展城市发展前瞻性规划研究。针对我市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建设用地粗放、利用效率不高,交通拥堵、停车难,改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妥善解决高层日照挡光,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等突出问题,借鉴上海、广州、新加坡等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从今年6月开始,有针对性开展了8个方面的课题研究,形成8项专题研究成果并汇编成册,得到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为下一步规划管理和服务、技术规定的制定及政府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
    3、制定完善青岛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标准导则。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开展了《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的修订工作和《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修编工作。其中,《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于9月形成阶段性成果,11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充分肯定了成果的创新性,并通过我局验收;《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于7月至9月底,在开展规划调研,并实地考察南京与上海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形成初稿,10月至11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了2次专家咨询,12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和我局验收。
编制实施《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导则》,为海岸带保护和项目规划建设提供了法定依据。制定了《规划控制线划定技术导则》,详细划定了七条控制线,建立了全域控制线基本框架,明确了建设控制要求,划定城市生长边界,并于2016年5月正式印发全市施行。
    4、加强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完成《青岛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归纳、总结我市前期各类城市设计成果,吸纳国内外城市设计新理念、新方法,在尊重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延续城市传统风貌特色的基础上,制定符合青岛实际的城市设计导则。针对用地面积约108平方公里的青岛胶济铁路沿线工业遗存聚集区和老企业搬迁密集区,编制完成《青岛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与遗存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工业遗产认定标准体系,提出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与遗存保护利用整体思路,打造胶州湾东岸工业遗产展示带。围绕提升环湾组团的辐射带动力、发展承载力、要素吸引力和功能支撑力,统筹环湾区域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开展了《环胶州湾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完成初步成果,并上报市城规委执行和审议委员会201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搭建工作平台,推进“多规合一”
    1、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构建了“多规合一”综合协调决策机制。在原有城规委和城规委办公室的基础上分别加挂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研究、决策重要事项,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各专业规划衔接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拟定“多规合一”工作计划、工作内容,通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统筹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推进“一张蓝图”的编制工作。通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工作层级,协调推进 “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构建起具有我市特色的“多规合一”综合协调决策机制。
    2、编制了《青岛市“多规合一”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通知》下达工作任务,确定了“多规合一”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内容,制定了工作计划,制定了责任分工方案。确定“多规合一”工作内容框架为:制定“一个顶层设计”+实施“四个一”。“一个顶层设计”是《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四个一”是:“一张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套技术标准、一套工作机制”。按照“三统一、两层次、一独立”的模式稳步推进,即: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接口;中心城区、外围四市两个层次;各级政府独立编制。
    3、搭建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平台。以《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统领各规划,着力解决我市各门类规划既有成果中“互不相干、互相打架”问题,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海洋规划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和谐。确定2020年-2030年城市空间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用地指标、用地布局等战略要素,确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和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三线划定原则”,统一全市规划空间坐标系和数据标准。制定“多规合一”信息化平台建设初步方案。结合外地调研初步成果和西海岸新区“多规合一”前期工作,对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建设任务、技术特点等展开研究,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信息平台建设初步方案。
    4、启动了中心城区两规差异图斑比对工作,重点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GB/T21010-2007)与《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GB50137-2011),梳理对建设用地定义的差异,启动规划数据入库标准(用地分类标准)研究,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入库,启动了中心城区两规差异图斑比对工作,对存在差异的图斑进行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消除方案,逐步建立消除机制。
    5、开展了《青岛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工作,通过对各类控制线进行定线定量定界的划定,强化对全域生态和空间资源的管控,将城市规划逐步由扩张性规划,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转变,形成“多规合一”的工作底图。
    四、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提速增效
    1、深入开展项目提速“双月行动”。按照市政府开展进现场解难题促转型稳增长抓落实活动的安排,完成市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的9家企业的走访工作,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汇总上报企业问题15项。认真办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分管领导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问题,共解决重点企业项目问题20个。全年进现场服务次数共314次,收集问题235个,解决问题224个。2016年我市共确定市级重点项目190个,涉及市局规划审批的51个项目已全部完成;290个纳入问责观察的重点项目中,涉及市规划局审批的63个政府投资类项目已完成58个,2个预计年底前完成;88个社会投资类项目已完成80个,3个预计年底前完成。对涉及规划审批的项目,全部根据项目的成熟条件,分阶段、分步及时完成了审批。
    2、深入推进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明晰市局分局事权划分,将行政审批下沉分局,进一步优化服务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推行建筑方案图发证、并联审批、平行管理、容缺服务,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建立监管体制,完善监督制度,实现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市规划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对审批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构建城市规划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建立“青岛市中心城区规划项目服务动态数据平台”,深化城市规划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从“建设工程增加建筑面积的确认、规划绿地率指标的控制、相关情形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定、停车位配置规定、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验收的确认”六个方面完善规划审批规程;刻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调整审批专用章”,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调整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优化调整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管理的科学性和公开性。通过以上改革措施,切实打造“顺畅快灵”的规划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审批增量任务目标,2016年我局计划完成规划审批面积4360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15%,截至12月21日,完成规划审批面积4553.44万平方米,去年相比增长20%。
    3、做好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服务工作。今年10件市办实事,涉及我局的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等5项工作,规划审批服务已全部完成。扎实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按进度重点做好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8号线、11号线等地铁工程和新机场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服务工作,均已按照计划全部完成。全力做好新机场工程以及机场高速公路、维莱高铁、青平快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城市重要道路建设,完善我市路网结构,有效构建中心城区便捷的交通联系,缓解了居民出行交通压力。做好老城区企业搬迁规划服务工作,完成了搬迁企业的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提出工业遗存保护工作意见,研究起草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工作内容及程序,积极推进老企业原址地块的规划论证工作,并按程序出具了初步规划条件。